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诚谨和”)是四川一家综合性、精品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诚谨和”三字立意“诚以待人,谨于谋事,和通四海”,体现事务所真诚仁厚、诚实守信的待人态度;严谨审慎、专业负责的行事风格;以和为贵、兼济天下的社会理念。查看律所介绍
诚谨和的合伙人在投融资、建设工程、房地产、政府业务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度,拥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并多次应邀参加政府部门的立法咨询工作,在川内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诚谨和的律师具有专业化的教育背景,绝大多数律师取得了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比较法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查看律师介绍
CASE OF AL NASHIRI v. ROMANIA
CASE OF ABU ZUBAYDAH v. LITHUANIA
借款用于归还高利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情侣之间借贷关系的审查和认定
仅有借条的情侣间借款事实应如何认定
约定保证本息固定回报的理财合同 “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
大额借条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时能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复印件”在民事优势证据规则下的效力认定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借条和欠条的不同效力
借条、欠条与收条的区别
债务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民间借贷合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对外签字借款时如何确定借款人
居间费用是否属于借款本金
在借款本金中能否预先扣除借款利息
“利滚利”的限度和逾期利息的计算——段建生诉胡兴山民间借贷案
把利息计入借款本金是否能得到法律保护
结算后的利息是否可以作为本金重新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中债权人是否能够要求债务人履行为担保还款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以房屋作为借款合同担保物的约定,效力如何认定?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责任谁担?
胡焱杰律师:18602885333 huhuonline@163.com胡孟宁律师:13882188933 hml-lsh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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