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诚谨和”)是四川一家综合性、精品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诚谨和”三字立意“诚以待人,谨于谋事,和通四海”,体现事务所真诚仁厚、诚实守信的待人态度;严谨审慎、专业负责的行事风格;以和为贵、兼济天下的社会理念。查看律所介绍
诚谨和的合伙人在投融资、建设工程、房地产、政府业务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度,拥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并多次应邀参加政府部门的立法咨询工作,在川内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诚谨和的律师具有专业化的教育背景,绝大多数律师取得了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比较法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查看律师介绍
最高院决定废止116件、修改111件司法解释!
国务院宣布:2021年1月1日起,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改由人民银行负责
北京高院发布《关于执行工作中涉案外人异议若干问题的意见》
高院重磅裁定:未经批准利用互联网放贷,债权不具备合法性,不予执行!(意味着钱不用还)
四川高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案件材料的规定(附全文)
【最新】民政部:彻底修改离婚登记程序(附完整离婚文书模板)
重磅!刚刚!住建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王树江:加快建设面向世界的一流法律服务高地
自然资源部答复: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土地私下交易和违法占用等问题
最高法最新裁判观点: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制件并非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最高法裁判观点:农民工(班组)作为受承包人雇佣从事建筑劳务施工的人员并非《建工司法解释》规定的“实际施工人”
职工私刻公章被判刑,单位承担经济责任,被判赔8323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两高一部”《关于依法只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成都中院印发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
重磅!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免契税!
胡焱杰律师:18602885333 huhuonline@163.com胡孟宁律师:13882188933 hml-lshi@163.com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7栋1单元401
2019 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2009100号
免责声明 隐私保护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