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诚谨和”)是四川一家综合性、精品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诚谨和”三字立意“诚以待人,谨于谋事,和通四海”,体现事务所真诚仁厚、诚实守信的待人态度;严谨审慎、专业负责的行事风格;以和为贵、兼济天下的社会理念。查看律所介绍
诚谨和的合伙人在投融资、建设工程、房地产、政府业务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度,拥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并多次应邀参加政府部门的立法咨询工作,在川内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诚谨和的律师具有专业化的教育背景,绝大多数律师取得了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比较法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查看律师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 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 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第九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第八批)
胡焱杰律师:18602885333 huhuonline@163.com胡孟宁律师:13882188933 hml-lshi@163.com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7栋1单元401
2019 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2009100号
免责声明 隐私保护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