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诚谨和”)是四川一家综合性、精品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诚谨和”三字立意“诚以待人,谨于谋事,和通四海”,体现事务所真诚仁厚、诚实守信的待人态度;严谨审慎、专业负责的行事风格;以和为贵、兼济天下的社会理念。查看律所介绍
诚谨和的合伙人在投融资、建设工程、房地产、政府业务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度,拥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并多次应邀参加政府部门的立法咨询工作,在川内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诚谨和的律师具有专业化的教育背景,绝大多数律师取得了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比较法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查看律师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 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第九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第八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七批)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六批)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五批)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四批)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9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三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目录(第二批)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目录(第一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胡焱杰律师:18602885333 huhuonline@163.com胡孟宁律师:13882188933 hml-lshi@163.com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7栋1单元401
2019 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2009100号
免责声明 隐私保护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