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释〔2019〕19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三、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四、质证
第七十三条 证人应当就其作证的事项进行连续陈述。
法释〔2019〕19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三条 证人应当就其作证的事项进行连续陈述。
胡焱杰律师:18602885333 huhuonline@163.com
胡孟宁律师:13882188933 hml-lshi@163.com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7栋1单元401
2019 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2009100号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