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坛快讯(2018年12月13日-2019年1月3日)

2019-01-15 来源: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作者:诚谨和 浏览:767

  1、最高法出司法解释确保知识产权受侵害时获及时救济

  2018年12月13日,最高法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规定》关注行为保全申请审查程序的便捷、快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程序性规则,包括申请主体、管辖法院、申请书的载明事项、审查程序、复议、行为保全措施的执行等;二是实体性规则,包括行为保全必要性的考量因素、担保、行为保全措施的效力期限等;三是行为保全申请有错误的认定及反赔诉讼、行为保全措施的解除等;四是同时申请不同类型保全的处理及先前司法解释的处理等其他问题。

  2、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黄金资产管理产品应向央行备案

  2018年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黄金业务发布三个规范文件,分别为《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黄金资产管理业务通知》”)、《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黄金业务办法》”)、《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黄金积存业务办法》”),分别从规范黄金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互联网黄金业务以及规范黄金积存业务出发,加强对黄金市场的监督管理,防范黄金市场风险。

  3、三部门下发通知继续免征内地人买卖香港基金个税

  2018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继续执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表示,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18年1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并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保障新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国务院对1994年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符合居民个人标准的境外人士税收优惠力度,以更好吸引境外人才;为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在计算经营所得时给予家庭生计必要支出减除;明确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可以依法扣除;优化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的纳税服务,明确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综合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5、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新修订《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

  2018年12月2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日前联合印发新修订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办法》”),《办法》自2018年12月14日起施行,适用于2018年秋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办法》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适用范围、评分项目和标准、档案材料登记管理、审档评分、责任追究等内容,更加强调退役士兵安置待遇与服役表现相匹配,更加聚焦士兵备战打仗和贡献奉献,对于深入推进公正公平公开“阳光安置”,引导现役士兵安心服役和建功军营。

  6、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一法两条例今起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12月20日起,《公路法修正案(草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农村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开始向社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充分考虑不同公路用户的需求,确立了“两个公路体系”的发展思路,即未来公路发展坚持以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明确村道为公路的组成部分,将县道、乡道、村道统称为农村公路,并明确了村道规划的编制主体、责任主体以及规划和命名编号等要求,为村道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此外,进一步规范了收费公路融资渠道。

  7、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严春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27日,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严春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日前,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严春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严春风利用其先后担任宜宾市城市规划局局长,宜宾市翠屏区委副书记、区长,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广安市常务副市长,广安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解释》”),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等问题作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对于施工合同无效损失赔偿数额的认定,《解释》规定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在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参照合同约定内容确定损失大小;对于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民事责任,《解释》规定只要损失是由出借资质造成的,可要求出借方与借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对于非必须招标工程进行招标后的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解释》规定另行订立的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应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依据;《解释》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条件,而未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条件;《解释》还规定将承包人应获得的利润包括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内,并对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进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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