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年3月2日,事务所主任胡焱杰律师与副主任帅然律师前往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就顾问单位某金融企业三件合同纠纷案办理立案相关事宜。
2. 2021年3月2日,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金牛区行政审批局,调取某公司档案。
3. 2021年3月2日,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就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理相关事宜。
4. 2021年3月3日,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某大数据公司,就该公司所涉的日常法律事务,进行现场咨询。
5. 2021年3月4日,事务所副主任帅然律师就顾问单问某医药企业股权转让事宜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6. 2021年3月9日,事务所主任胡焱杰律师与副主任帅然律师前往金牛区人民法院,对某自然人被继承人债务纠纷案进行调解,并当庭调解成功。
7. 2021年3月10日,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某大数据公司,处理该公司所涉的日常法律事务。
8. 2021年03月12日,首席合伙人胡孟宁律师与张洪、周友苏两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12楼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2019-1805号案件。
9. 2021年3月12日,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某执行案件相关事宜。
10. 2021年3月12日,事务所主任胡焱杰律师和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某医药公司,就该公司所涉重要法律事务进行会商。
11. 2021年3月15日,事务所副主任帅然律师前往金牛区人民法院,就某自然人被继承人债务纠纷案进行执行立案。
12. 2021年3月15日,事务所副主任帅然律师前往金牛区人民法院,就某不动产拍卖事宜进行议价确认。
13. 2021年3月16日,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某大数据公司,根据该公司的比选邀请,参与其现场比选。
14. 2021年03月17日,首席合伙人胡孟宁律师作为首席仲裁员与邹长林、吴越两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12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2021-53号案件。
15. 2021年3月17日,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某大数据公司,处理公司所涉的日常法律事务,并接受现场咨询。
16. 2021年3月22日,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胡孟宁律师和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成都某投资公司,就该公司所涉诉讼案件进行会商。
17. 2021年3月22日,事务所主任胡焱杰律师与事务所副主任帅然律师前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顾问单位某地产置业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案出席再审庭审。
18. 2021年3月22日,事务所主任胡焱杰律师与事务所副主任帅然律师就某自然人所涉数起合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并接受委托代理。
19. 2021年3月23日,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某执行案件相关法律事务。
20. 2021年3月24日,事务所副主任帅然律师前往某仲裁委员会,就某合同纠纷案代理解放军某部队出席庭前调解。
21. 2021年3月24日,事务所主任胡焱杰律师和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某大数据公司,就该公司所涉重要法律事务进行会商。
22. 2021年03月25日,首席合伙人胡孟宁律师作为首席仲裁员与黄明华、邓莉两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12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2020-1881号案件。
23. 2021年3月25日,事务所副主任帅然律师前往锦江区人民法院,就某酒店合同纠纷案进行立案。
24. 2021年3月26日,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就某民间借贷纠纷,办理正式立案相关手续。
25. 2021年3月29日,主管律师杨文霞前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调取案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