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8月5日,我所主任胡焱杰律师与主任团队郭洋铭律师前往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中建某工程勘察设计公司与四川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参加二审庭审活动。
2、2020年8月5日,研究室主任帅然律师前往某大数据公司,就公司制度相关问题为其提供法律意见。
3、2020年8月12日,范小梅律师前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就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某自然人金融借贷纠纷案,参加庭前调解活动。
4、2020年8月13日,孙晓玉博士在华阳街道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民法典》相关知识培训。
5、2020年8月13日,主任团队郭洋铭律师前往四川省都江堰市执行局,就四川某医药公司与广西某科技公司、北京某商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法院办理执行调查手续。
6、2020年8月13日,主任团队杨文霞律师前往某大数据公司,为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7、2020年8月19日,研究室主任帅然律师与主任团队郭洋铭律师前往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就都江堰市某小额贷款公司与自然人李某、李某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参加民事一审诉庭审活动。
8、2020年8月19日,研究室主任帅然律师与主任团队郭洋铭律师前往都江堰市某小额贷款公司,为该公司商事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合规性咨询服务,并设计对应法律风险防范方案。
9、2020年8月24日,范小梅律师作为立法专家参加在南充市人防办举行的《四川省升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讨论会第二轮第一次会议。
10、2020年8月19日,主任团队杨文霞律师前往某大数据公司,与公司领导及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某项目的法律问题进行会商。
11、2020年8月24日,研究室主任帅然律师前往成都某干休所,就其牵涉的劳动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12、2020年8月24日,范小梅律师作为立法专家参加在南充市人防办举行的《四川省升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讨论会第二轮第二次会议。
13、2020年8月25日,研究室主任帅然律师前往成都某干休所,与干休所领导商议并制定相关劳动合同纠纷的谈判方案。
14、2020年8月26日,研究室主任帅然律师前往成都某干休所,就该劳动合同纠纷所涉及的金额进行初步核算。
15、2020年8月26日,主任团队杨文霞律师前往某大数据公司,为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16、2020年8月26日,我所主任胡焱杰律师与主任团队郭洋铭律师前往都江堰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就新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向该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7、2020年8月27日,主任团队杨文霞律师前往某公司,就与该公司所涉的常年法律服务事宜以及该公司所涉日常法律事务进行商谈。
18、2020年8月28日,主任团队杨文霞律师前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某财产损害纠纷一案,向法院递交相关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