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顶替”事件的思考:以相关影视作品切入

2020-07-20 来源: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作者:贾云静 浏览: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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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察“高考顶替”事件,核心在于教育公平问题。教育乃是百年大计,自古至今教育意味着知识、人才、国家复兴,因此承载着民族、国家的未来。故古有科举取士,今有高考。

  区别在于,如乾隆在《铁齿铜牙纪晓岚》中对纪晓岚所言的一番话,背景是和珅利用科举牟利后纪晓岚欲拆穿,他说:纪晓岚呐,你知道朕为何要设科举取士吗?

  为国家选拔人才固然重要,再者朕是要让天下人知道,朕是与读书人为伍的,更重要的是如果天下的读书人都去读书了,那天下不就太平了吗?

  所以与之相比,和珅贪就让他贪点儿吧,这不碍大事。于是,政治动因显露无疑。

  但几百年之后的今天,依法治国下的中国已经不容许这番糊糊涂涂的“政治账”,而是真正要让高考发挥选拔优秀人才的标杆。

  所以“高考顶替”事件是绝不允许的,尤其在监察体制改革下对权力清明要求极高的今天,这是我们思考此事件的基本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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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高考顶替”事件暴露的年代,堪称“隐秘的角落”,现在是时候暴露在“阳光”之下了。

  即是上世纪90年代,那时“严打”之下冤案纵横,同样在广大中国人情关系、权钱交易泛滥的年代,尤其是在穷乡僻壤、身处权力最底层的农村地区。

  正像学者所言,“仅在山东已经存在的高考顶替事件已有200多件,只不过没有像苟晶、陈春秀的案件一样完全曝出来而已”;

  不仅如此,顶替事件在山东、河南、河北和安徽都存在过,因此这并不是个案。

  仅以涉及到高考顶替事件的文学作品来看,就涉及上述几个省份,而我深以为,文学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但是文学的根底一定来源于活生生、赤裸裸的现实,只不过经过艺术化处理而已。

  仅以2003年央视播出《当家的女人》为例,该剧以安徽省宣城市向阳镇女农民企业家贡玉香为原型改编,而剧中的“张菊香”正是被自己同为工农兵子弟的高中同桌“赵军平”顶替,而当年是经过赵的女朋友王淑娟的姨父“运作”的。

  多年后姨父道出实情:当时其他人都是后台硬的学生,人事局长的弟弟顶替了你,我就把农村普通家庭出身的“张*香”给替换了。赵答:张菊香?姨父点头:对的。这时赵才知道自己顶替了自己最好的朋友,而自己摇身一变能够上大学还能当上国家干部。

  不仅如此在2006年由王景光导演的《城市的谎言》中,于玲更是被自己同村闺蜜乔倩顶替,当年比后者高出40多分的高考成绩没有被医学院录取,经历了农村妇女经历的所有苦楚和心酸,而假于玲则是成功成为市立医院的大夫过着光鲜亮丽的生活,原因在于乔倩有一个当村支书的父亲和公安局当差的叔叔。

  因此,20年后我们再来悉数那些曾经的灰暗与黑暗的同时,刑法如何打击这类事件时,并不能以时过境迁以后不再发生作为不立法惩治的理由,未来可能曝出越来越多的此类事件。

  而我们不能每次都以不具现实立法可能性作为唯一的理由,尤其是在如今其比高考替考更严重之时,以及滥用职权、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等罪名不可能妥当适用的背景下,此类事件应该成为刑事立法考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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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被害人角度来看,网络上铺天盖地大都是对受害者陈春秀、苟晶的同情,当然不乏对苟晶两次高考被顶替说法以及对其非985院校的质疑。那么如何考量受害者究竟在这场顶替风波中失去了什么?

  首先,每个顶替的故事里都有一个农家女身份,农村出身的背景成为一个突点,确实在当年的农村,能够考上大学就是一个能够改变自己命运机会的捷径,能够远离面朝黄土背朝天、大病怕医以及被穷缠身的生活。

  所以才会有《新结婚时代》中何建国当年不惜偷偷在抓阄中做手脚,也要PK掉自己的亲哥哥,自己去北京上了大学,而每当看到身为农民工的哥哥在外劳作而父亲心疼时。

  嘴里总唠叨着的是:你哥当年比你还多考几分儿呢,但是最后你去上了大学,哎,都怪爹没本事,供不起你们一起上大学……

  所以在当年,高考顶替绝对是一个产生“置换人生”效果的罪恶事件。

  虽然如今如前所述,菊香成为了企业家、苟晶月薪不少以及陈春秀在私立幼儿园谋职,但是并不能以主人公自强不息来掩盖这件事情的极度不道德性和社会危害性。

  再者,从一个简单的逻辑出发,一个人顶替另一个人,偷走了我的东西,这个东西即使我没有用那也是我的成绩,凭什么让你用(此处排除双方合意替换的情形)。

  有学者认为苟晶放弃第一年的成绩且第二年也能高考,对其危害不大,对此我不能苟同,就连偷盗金钱法律都要以盗窃罪冠之,更何况偷走的“成绩”。

  最后,成绩背后是当事人的辛勤付出,而且它不仅代表的是劳动力对应的金钱,而是努力、智力综合付出的结果,背后对应的不仅仅是财富,更是身份、地位,或言,是简单的尊重,尤其如“菊香”(在看病时被嘲笑为“乡巴佬”,而一个高中生的身份就能为其在求偶过程中增分不少),所以一定意义上偷走的是一个人的“人生”。

  故对事件的社会危害性在进行评估时,要秉持一个客观、中立的态度,进而在刑事处断时予以参酌。

  有人说,这是这是最坏的时代,也有人说最好的时代。不得不说,互联网时代给了更多罪恶暴露的机会,也给了我们回归正义、公平更多可能。在此类事件中,好在自媒体、网络发达,信息流动之下更多的不透明、灰色和黑色地带、空间都能够暴露出来,而我们能够更加享受法治带给我们的温暖。

  面对负面新闻,很多的人会说我们的社会怎么了,从前的歌舞升平、美好时代都去了哪里,但我想说:我们对视黑暗,是为了寻找光明;发现“隐秘的角落”可能充满恐惧、无奈,但这是享受阳光、温暖所必须面对的和驱散的。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的社会一直在进步,而我们,要对它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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