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致女律师——做精神和事业都强悍而丰富的女性

2019-03-08 来源: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作者: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女律师 浏览:2124

  编者按:

  今天是妇女节。编者在去年的妇女节看了两篇介绍美国最高法院两位女性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和鲁斯.巴德.金斯伯格的文章《她们改变了美国女权运用的历史》,今年妇女节前刚刚看完讲二位大法官生平的书《温柔的正义》(Sisters in Law)。在这个并不会放假的妇女节,我们请出两位大法官和受到她们影响的女律师们再恰当不过了。

  诚谨和律师以女性居多,编者向本所女律师发出邀请,请她们对女性、对女律师身份或者对妇女节等等话题说上几句。编者擅自起了副标题“做精神和事业都强悍而丰富的女性”,这大概是两位大法官的经历向所有女性法律人所传达的信息。

  1981年,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在101位男性大法官之后成为美国第一位女性最高法院大法官(FWOTSC,读音大概是:福沃特斯克,First Woman of the Supreme Court)。 她生于1930年,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是典型的贤妻良母,做得一手好菜,事业生活一把抓,奥康纳用自己的人生和事业,给全美国的男人和女人上了一课:男人和女人在智力上没有任何差别,甚至在一个压迫女性、反对女性进入职场的社会环境下,奥康纳比她同时代的男性都更优秀——她兼顾了事业与家庭,聪明能干,而且擅长社交,幽默风趣,与她共事过的男性同僚都对她的为人和能力赞不绝口。2005年退休。

  1993年,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成为美国第二位女性最高法院大法官(SWOTSC,读音大概是:斯沃特斯克,Second Woman of the Supreme Court)。她生于193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法学院,厨艺极差。丈夫马丁是成功的税务律师,很会做饭,被称为“最高大厨”(ChefSupreme),辞去工作做妻子的贤内助。2014年金斯伯格屡屡当庭宣读异议判决,意外成为了网红。纽约大学一位二年级的学生,在听了一次金斯伯格当庭宣读异议意见后,建了一个网站,将其比喻为一位家喻户晓的说唱歌手NotoriousB.I.G.,称其为NotoriousR.B.G.。

  奥康纳和金斯伯格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金斯伯格是理想主义者,绝不向现实中的不公和歧视妥协,她会挖掘出体制背后的根源、最腐烂的部分,然后给予致命一击。而奥康纳是现实主义者,她并不会与一切不公正背后的根源誓死抗争,而会选择迎难而上,不屈不挠,遇到问题就去解决,用她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奋斗精神,在艰难的社会环境下给自己杀出一条生路。

  虽然在面对压迫时,金斯伯格和奥康纳作为女性有着截然不同的抗争方式,但是在成为大法官后,她们对于女性权益的态度,对于女权运用的思路,却非常相似。反对政府通过任何方式对男性和女性差别对待,不管这种差别对待是否以保护女性或给女性福利的名义进行。 想要真正实现男女平权,法律的作用永远是有限的,根本方向在于社会观念的转变。

  两种抗争方式都值得敬佩,在事业和精神上都强悍而丰富的女性通过独特而又相似的方式,一次次改变了美国的法律权益,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女性。

  受两位大法官影响的女性中包括了一位中国女性:赵丹洋,不算名人,1994年生,2009年(15岁)进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目前在纽约律所工作,跳钢管舞、滑雪、潜水、健身、养猫、个人公众号“赵丹赵丹喵”的文章动辄点击量过万,是《她们改变了美国女权运用的历史》一文的作者,实实在在的精神和事业都强悍而丰富的女性。

  另外,她在推文中讲过一件趣事:在耶鲁期间,有一次她在一位女教授家中做客。在闲聊中她说自己每天花两个小时锻炼,再花三个小时自己做饭准备健身餐,原因是对自己身材的控制的改变,能让她慢慢建立起对自己外貌的信心——小时候的一些经历让她现在还是对自己的身材非常苛刻,心态上总是敏感又追求完美。女教授(犹太人,一头浓黑的卷发荡着微妙的香气,美貌细长,谈吐优雅)叹了一口气说:”Danyang, you are a professional young female with high intellectual capability, and shouldn’t have wasted so much time on your body and appearance.丹洋,你是一个有着高智力的年轻职业女性,不应该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你的体型和外貌上。”之后女教授推荐了《TheBeauty Myth》一书,并告知这本书应该可以解释其心态,可以有助于重塑对女性外表的认知,希望能帮助她破除心魔。赵丹洋在《什么是真正的女子力》一文中介绍了这本书的重要观点: 外貌和身材对女性的价值一直不公平的大大高于男性。 为什么社会文化、商业趋势都鼓励女性要追求不同形式的“美”?为什么要赞美外表“美”、感情经历单纯、注重打扮自己的年轻女性?为什么要打压不注重外表的职业女性、要边缘化“年老色衰”“人老珠黄”的女性?因为这种价值观是阻止女性在男性主流的公共领域打拼闯荡、获得成就最有效的手段。 对于女性美的标准一直都是有标准答案的(关于身材和脸蛋),这轻而易举的在女性群体内部造成分化和竞争,进一步消耗了普通女性在职业领域实现自我成长的能量。

  下面,请看诚谨和女律师说了什么——

  
      帅然(西南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硕士)

  女性选择律师行业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决心。记得前些年刚入职,“吃饭靠外卖、家务靠家政、白天写文书、夜里想案子、梦里背法条”几乎是常态,特别是另一半还是现役军人的情况下,每天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和生活压力,只能通过旅游、摄影或者购物这些看来“烧钱”的“兴趣”来释放压力,好在是另一半和双方父母都特别理解和支持,才使我“比较不痛苦也还算愉快”的度过最艰难的前三年助理期。在这个城市这么多青年律师中,我确实是幸运的,感谢家人,感谢这样的缘分。也请有家人是女律师的各位读者,务必理解和善待女律师,她们的辛劳和压力有时是难以想象的。

  
       孙晓玉(四川大学诉讼法学博士)

  容颜美丽是优势,直接或者间接会在生活工作中带来优势,如同叔本华说过,美丽的容颜是一封公开的推荐信,使拥有它的人可以轻易的赢得他人的好感。美丽的容颜给人愉悦感,如能一如既往,岂不乐之?红颜终易老,伴随健康,智慧……而生的美将如同陈年普洱之香不高扬却优雅醇厚。如编者言,奥康纳和金斯伯格与大众而言容颜远未到国色,却为众人认可和铭记。

  我相信,每一个人的内心都向往美。阅读,运动,认真工作,我们勤阅躬行,修炼自身,也不都在追求美,健康之美,智慧之美,成长之美?

  所以不论我是不是他人眼中的“貌美”,了解自己,接纳自己,爱自己,并永怀婴儿学步般的勇气在努力,在学习,在尝试,在做事,在成长,我坚信自己是美的!

  
       周跃雪(西南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博士)

  男性和女性,不仅是生理上的不同种类,也是社会属性上的不同类别。男女在社会属性方面的差别在不断的缩小,特别是在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白领行业,越来越多女性开始超越男性,成为职场精英,巾帼英雄。女性的这种进步得益于女性自身的努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阶。但是,仍需要看到,当下还有很多生活水平较低的女性依然受困于经济窘迫、教育和就业的歧视、同工不同酬、子母抚育重担甚至家庭暴力等困境。还有一部分智识水平有限的女性身陷“伪女权”的囹圄。

  作为一名职场女性,我深感女性摆脱困境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多读书。读书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通过学习专业知识来改变命运,在物质和精神上不依赖于父母和丈夫,与男性平权;二是通过读书走出“物化”自己以及被人“物化”的漩涡,充分认识貌、财和物质享受有其短暂的生命周期,只有丰沛的主观世界和自成一格的思维体系才能让生命之花拥有“百日红”。写在三八妇女节之前,希望女律师们继续展露干练之锐气,也不忘呵护女性之柔美。

  
       范小梅(日本名古屋大学比较法学博士)

  现在我的女儿5个多月大,是一个长得不可爱的小娃娃,我至今不敢在朋友圈晒娃。当我看到朋友圈里别人家的女娃好萌好可爱,开始有点担心女儿的外貌时,我也才吃惊的发现“女博士”“女律师”“女教师”仍然未摆脱女性关于外貌的魔咒。

  意识到魔咒存在之后,我神叨叨的对着女儿念过好多次:“做精神和事业都强悍而丰富的女性,我们不应当陷入男权社会所设置的外貌陷阱”。我知道念多少遍都不能破除心魔,唯有正心诚意的去工作、去阅读、去体验。我想让她未来成为什么样的女性,那么我首先要成为那样的女性。

  
       王婷(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

  女性的解放,在于选择享受人之为人的探索,而非服役于作为女人的命运。世俗充斥着太多“作为女人应当怎样”“女人的幸福是什么样”的鸡汤陈词,尽管其中的逻辑漏洞只需稍有思想性的人都能察觉,却依然大行其道俘获人心。

  另外一件有意思的事,在这个世界很多领域,一旦从概念上加注性别就别有意味,无论是女政客、女司机,还是男护士、男保姆。在“男女有别”的逻辑基础之上,演化到人类社会分工各个方面时,这种思维逻辑在大众理解范畴同“身高矮的模特”“面容丑的演员”似乎无甚差别。

  很庆幸没有生活中“盲婚哑嫁”“小足为美”的时代,在这个能够畅所欲言的节日里,愿越来越多的女性,对自我的认同,来自心灵的富足,来自灵魂的舒展。

  
       蒋琴(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硕士)

  做精神和事业都强悍而丰富的女性,这是一种美好的追求和愿景,精神的强悍及丰富,我想需要事业阅历来支撑,在工作中找到自我价值的同时,实现一定的社会价值,方可做一个灵魂独立而有趣的人。

  作为女性,在职场中常常要兼顾家庭和事业,其中的抉择及牺牲难以度量。曾记得,一位长者提到做律师可以同时实现的三个自由,财务、人身、精神的自由,愿经过职业路上的洗礼,我们终将变得内心强大,实现人格的真正独立。

  
       杨菲菲(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由于生理构造而天然产生的男女差异无法消除,然而我并不认为这样的差异会让女性在职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女性特有的柔韧力、洞察力、亲和力和沟通力无论在什么领域都是一种优势。当女性具备了强大的精神内核,始终坚持依靠自身实力获得成功,打消走捷径的念头,那最终也会获得应有的尊重。

  
       刘启梅(四川大学法学学士)

  生活不外乎大部分都奔赴在“两点一线”上。职场上,我并不认为女子与男子有多大程度的天平失衡,就如同依我看“谁说一介女流就不能“调戏””一番“小鲜肉”或“老腊肉”“”一般,不关乎其他,只在于自己的内心。

  既然人生已有许多事情都不由自己选择,那么我们能选择的,便尊重且坚定自己的选择;不能选择的,明白“舍得”便已很好。

  愿亲爱的女律师们都能做自己的女王。

  
       王孝甜(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文学双学士)

  我并不觉得从外貌判断一个人(男性或女性)有何不妥,这是人类对美的本性判断和追求。当然,漂亮的外貌可能是女性做事的敲门砖,这充分解释了人们对美的偏爱。但正因为人们很难做到“Never judge a book by its cover(不以貌取人)”,所以人们可能更愿意选择相信漂亮女人成功不仅仅是因为才华。这样看来,其实女人不论美丑都有自己的烦恼,所以无论我们对自己的外貌是否满意,都不要忘了认真工作、认真生活、增强自信,努力塑造一颗有趣的灵魂。毕竟做女人最重要的是开心咯!祝女神节快乐!

  
       杨文霞(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经济统计学双学士)

  我对女律师的初始意识来自于2007年播出的《律政佳人》,通过各种影视作品熏陶以及身边朋友的真实经历,在律师行业执业太久的女律师的“通病”大致是:挑剔、多疑、强硬,从内一个角度来讲,体现的是女律师在工作中细致、精益求精以及对不确切事物保持合理怀疑的态度。

  现代女性的独立意识是非常普遍且可取的,但这种意识的深度似乎还不尽人意。抛开特定行业,在大众意识中,社会对女性好像本身就贴了很多标签,即使社会意识在逐渐改变,男女平等意识不断被深化,但是想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男女平等,仍是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我们应当保持不断学习、不断思考的态度,做一个独立而完整的现代女性。

  
      谢欣培(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经济学双学士)

  现代女性已经普遍具有男女平等的意识,但是现在大多数女性所想常常都是女性应具有自己的事业,不能在拥有自己的家庭后,“仅仅”退居二线做一位“贤妻良母”。可是我却觉得这是现在的社会以及女性本身不断地给女性增加负担,她们并没有真正把自己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而是逼迫自己成为一个“完美的人”,她们要求自己美貌,也要求自己成为一位好妻子和好妈妈,她们要求自己在人际关系中左右逢源,自己能有一番蒸蒸日上的事业。事实上,她们并没有摆脱社会对女性角色进行设定这一事实。她们在成为贤妻良母的要求上,又给自己增加了一个要求,那就是成为一个兼顾事业的贤妻良母。

  诚然,女性意识的觉醒是好事,但是真正女性意识的觉醒不是再次陷入社会舆论的桎梏,而是挣脱舆论的枷锁,做自己的精神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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