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诚谨和”)是四川一家综合性、精品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诚谨和”三字立意“诚以待人,谨于谋事,和通四海”,体现事务所真诚仁厚、诚实守信的待人态度;严谨审慎、专业负责的行事风格;以和为贵、兼济天下的社会理念。查看律所介绍
诚谨和的合伙人在投融资、建设工程、房地产、政府业务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度,拥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并多次应邀参加政府部门的立法咨询工作,在川内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诚谨和的律师具有专业化的教育背景,绝大多数律师取得了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比较法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查看律师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答记者问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认定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审核结论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裁量权行使,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两高一部意见明确:法院、检察院退休公务人员从事律师职业不再保留机关待遇(之前的人员按规定处理)
监委管辖101个罪名立案标准一览表(最新)
法〔2021〕242号出台 : 改革再审程序!当事人向最高院申请再审的,最高院应当向其释明委托律师的必要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028-6199 7390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7栋1单元401
2019 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2009100号
免责声明 隐私保护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