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发布《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司法工作指标指引体系》与《四川法院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建设工作方案》

2019-10-22 来源:四川高院 作者:民事司法评论 浏览:1200

  

      10月17日,四川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其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向社会公布《四川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司法工作指标指引体系》(以下简称《指标指引体系》)与《四川法院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建设工作方案》。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省依法治省办、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民营办、省工商联、省律协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刘楠副院长介绍了四川高院出台《指标指引体系》和建设“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的背景、意义以及两项工作的内容特点,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他指出,这两项工作是四川高院回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大局的两项重要举措和两个重要工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今年2月25日,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对运用法治手段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四川省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省委彭清华书记强调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来抓,以实在的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构建四川“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在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彭清华书记指出要把握全面依法治省重点任务,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四川高院因应新形势、新要求,于今年4月出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商事审判质量支持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构建适应改革新要求的审判质量支持新体系,为提升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质量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制度保障,并确定了包括建立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等在内的12项任务和41项微观具体抓手。为此,四川高院一方面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相关指标,制定了《指标指引体系》,从案件审理全流程的层面,为司法精准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指挥棒”和评价标准。另一方面,紧紧围绕“统一裁判标准”这一目标,把建设“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作为解决裁判标准不一致的重要举措,从开发裁判智能工具和完善裁判方法层面,为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探索更加务实有效的具体方法。这两项工作能够表里结合,推进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司法改革成效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持续动力,并通过高质量的司法,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与营商环境之间的有机统一,提升法院服务大局工作的实效。

  刘楠副院长介绍,《指标指引体系》紧紧围绕与法院工作直接相关的“执行合同”指标和“破产办理”两项指标,结合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破产案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的特点,分别设置了“执行合同”细化司法工作指标和“破产办理”细化工作指引,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平均审理时间”“二审平均审理时间”“一审服判息诉率”“二审裁定再审率”“裁判自动履行率”等6项指标作为核心指标,并设置了28个指引性提示,为进一步优化合同纠纷和破产纠纷审理提供动态指引。四川高院将根据当年度工作情况,对次年度的细化工作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通过《指标指引体系》,促进全省法院把满足市场主体高效、便捷、低成本及多元解决纠纷的价值导向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审判中,优化我省法治营商环境。

  刘楠副院长指出,四川高院将按照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要求,利用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逐步建立完善案例研究、案例选编、案例适用、案例增补淘汰、案例智能化检索等相关配套工作机制,最终形成四川法院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体系,并在实践中提高其应用水平。他强调,案例库建设分为组织实施、案例选编和入库运用三个阶段,将调动全省三级法院的优质审判资源,围绕亟需统一法律适用的大类案件多发问题、发改案件常见问题、疑难案件分歧问题、法律适用漏洞问题选编参考性案例,致力于为“难案”提供可资借鉴的裁判方法,为“简案”“普案”提供明确稳定的裁判标准参考,确保案例库的实用性,并体现法律的成长性。四川高院将坚持“权威性”“效力性”“实用性”三个原则,确保案例编写质量,积极争取检察机关、律师协会、科研院所的参与、监督和支持,形成共识,增进民商事参考案例的权威性,并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充分发挥参考性案例在促进裁判标准统一方面应有的内部管理效力,切实提升信息化检索的正确识别率和精准检索,确保强制检索和同类案件参考适用的效果。

  刘楠副院长表示,希望通过“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建设工作,实现以下预期效果:一是提高同类案件裁判的效率,减轻复杂案件裁判的负担;二是增强案件裁判标准的说服力,彰显司法公正;三是建立同类案件法律适用的标准,为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提供载体,提升裁判的权威性;四是促进法律概念、规则和标准的理解和传播,提升法律预防纠纷的功能,彰显规则治理社会的效果,促进诉源治理;五是为审判管理、院庭长参与案件质量监督提供有更加明确的尺度和更加便利的工具;六是通过案例引导社会建立合理预期,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七是法官能够通过发现和识别差异事实、维护裁判的社会妥当性等,进一步积累裁判经验、促进法律生长;八是丰富裁判方法,逐步树立案例思维,培植案例文化,培养专家型法官,并对全国法院指导性案例做出四川贡献;九是推动形成健康的诉讼文化,通过案例让裁判思路更透明,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信息更加对称的诉辩平台。让以案例库为核心的“四川法院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体系建设工作”成为推进四川司法文明进步的一个里程碑,成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有实质效果的重要方法,成为法治四川形象的亮点,真正对四川法治建设和良好营商环境,起到实实在在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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