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加强离婚案件<离婚证明书>出具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所有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凡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应一律向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并对《离婚证明书》办理流程、格式和内容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这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统一规范的《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制度是自2016年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积极探索的司法便民、利民的特色举措之一,但以往各地法院《离婚证明书》的格式并不统一,申请条件和办理要求也不尽一致,难免会给当事人带来不便,也影响了法院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此次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统一规范的《离婚证明书》,能够极大地便利离婚案件当事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