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至21日,我所首席合伙人胡孟宁律师在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参加了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和成都仲裁委员会共同举办的“成都仲裁委员仲裁员聘任暨培训大会”,被续聘为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
胡孟宁律师自2010年11月被成都仲裁委员会聘任为第二届仲裁员以来,连续受聘为第三届、第四届仲裁员。在17年的仲裁工作中,胡孟宁律师无论是担任首席仲裁员还是独任仲裁员,所审理的大大小小数百件案件,无一投诉,更没有一件被法院撤销或被裁定不予执行。此次被续聘为第四届仲裁员,是对胡孟宁律师17载仲裁生涯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的肯定,胡孟宁律师在受续聘为第四届仲裁员期间,将秉承一直以来坚持的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案结事了,以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式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胡孟宁律师,执业28年,三级律师,四川省劳动仲裁员,经济师,成都仲裁委员会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仲裁员,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专长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服务。其专业论著《对仲裁中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若干问题的探讨》刊登于《成都仲裁》,并收录于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第六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论文集》。
图一: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暨培训大会——模拟仲裁庭
图二: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暨培训大会——培训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