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国家税务局到我所指导工作

2018-04-25 来源: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作者: 浏览:825

2014年12月01日,成都市金牛区国家税务局有关工作人员到我所进行工作指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国税局工作人员在现场对我所进行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查工作。2014年12月05日,成都市金牛区国家税务局向我所发来书面通知,从2015年01月01日起,将我所由小规模纳税人调整为一般纳税人管理。

028-6199 7390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7栋1单元401

2019 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2009100号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